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要求,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意,现将2019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申报评审程序
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和组织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见附件一),且根据国家及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要求,应完成申报当年度相应科目继续教育课程的学时要求。申报人在备齐材料后,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rsj.gov.cn/zcps/zcpssb)。
2、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拿到受理号的申报人员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评委会将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3、职称评审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按规范程序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后,将及时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领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评委及对应理工科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按屏幕正视方向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然后将申报表中的个人承诺进行申报人签名、所在单位核实意见盖章页、若事业单位则写明事业单位岗位情况等让相关单位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费用
1、申报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至7月31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19年8月1日至8月30日。
(3)提交纸质材料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在材料受理截止日前,须提供完备的申报材料。截止日未按要求完成提交,不纳入2019年评审受理范围。
2、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1楼110室
联系人:张老师、孙老师
电话:64080533、64080373
3、费用:
评审费600元,申报人员在递交纸质材料时现场现金支付,并提供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及税号。(未通过评审者,不退还评审费)。
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信息公开”→“职称专家”可供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