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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2019年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审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28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9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冶金高评委,或高评委),负责本市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高评委下设8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序号

专业学科组

申报专业范围

1

钢铁冶金

从事电炉、平炉、转炉、高炉冶炼、浇铸、连续铸造、冶炼工艺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2

压力加工

从事金属轧制(板、带、丝、管及各类型材)、孔型设计及加工、现代控制轧制、轧后处理、复合加工超塑成形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3

冶金机械

从事与冶金机械、设备检修、检测、机械力学行为分析、机械仿真分析技术、起重运输设备、液压传动、气动传动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4

冶金电气自动化

从事大型电弧炉供电系统及控制、轧机电力传动及过程自动化、交流和直流传动、工厂供电及配电系统、自备电厂及TRT发电、仪表及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5

冶金新材料

从事冶金新材料、新工艺、新钢种的研究、开发及金属材料热处理、焊接、化学分析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6

冶金热能与环保

从事冶金工厂的热工设备、燃烧装置、余热利用装置、炉窑设计、节能技术、能源综合利用及工厂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7

烧结与采(选)矿

从事选矿、采矿、烧结、球团及矿井建设等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8

冶金工程技术

从事冶金工厂技术项目、成套项目的开发管理及企事业单位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目前未取得过中级职称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在回国5年内,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水平,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比照国内同类人员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2019年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2、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上办事-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并符合《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规定条件的,经单位推荐,可以破格申报。原则上资历不能破格,且该文件的“破格”规定中有关取得发明专利的条款仅适用于学历破格。

 

  3、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工程师(或中级职称)后,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4、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

 

  (3)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并公开出版学术论文1篇(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另可结合本人任职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并有2位同行专家(与申报人申报专业相同并具备正高级职称)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申报者的论文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北大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可以酌情加分。

 

  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相似度检测并出具相似性检测报告供评委评阅。

 

  除第一条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提交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5、单位工作考核要求

 

  近3年业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6、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情况,对2019年申报本评委会的申报人员提出继续教育要求如下:

 

  (1)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需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合计6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必修课(面授)不少于20学时,公需科目必修课(在线)10学时,面授超过的学时可以抵扣必修课(在线)学时;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选修课全部为在线学习。

 

  公需科目所学学时有效期为五年。对2015、2016年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对2015、2016年参加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可分别折算为3个选修课学时。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名及在线学习,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

 

  (2)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冶金专业面授课程共计10门,每门课程3学时,学员可自主选择其中6门课程进行学习(每年不少于18学时)。  

  冶金专业网络课程共计27门,课程学时不同,学员可自主选择课程列表中课程进行在线学习(每年不少于42学时)。网址:宝武云学习平台(http://www.mooc.baosteel.com)。

 

  申报前学员应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请登录宝武云学习平台---我的记录---专区记录中选择“课程记录”和“考试记录”,截屏打印作为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书。

 

  为鼓励工程技术人员持续学习和进行专业传承,申报人员另可提供理工类相关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或授课记录证明(E-HR系统截屏或其它证明材料),作为量化评价的依据。

 

  7、专家面谈要求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本年度将继续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工作。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

 

  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面谈,且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sh.gov.cn)—信息公开--职称专家—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如实注册用户信息。

 

  进入“相关表格”栏目下载阅读《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基本资料,上传各类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生成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将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未按规定上传证明附件的,评委会将对此内容不予认可)。然后将申报表中“单位核实意见”由单位填写核实意见并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2、申报注意事项

 

  (1)网络申报系统设有申报截止日期,此截止日期是指申报者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的日期。不包括提交后评委会要求后续修改提交,申报者必须在此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基本信息”栏:“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单位代码”填写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评委会和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3)“学习经历”栏:学历应从高中填起,学历及学位证书直接上传到“学习经历”栏对应的“相关附件”。

 

  对于高中学历证书遗失情况,可以在备注栏中注明遗失。对于在职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学历”一栏应按照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请将学历学位证书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4)“工作经历”栏:所有填写栏目信息完整,“岗位”必须注明“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等,“相关附件”中必须上传与岗位对应的职称聘任材料(聘任表或聘书)。

 

  (5)“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文的word版也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6)“项目情况”栏:工程系列评审中项目情况是考察申报者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情况是必填的内容,注意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取得中级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需提交的附件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可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相应级别证书、查新报告等),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

 

  (7)“专利、课题”栏: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勿填写。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须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8)“附件资料”栏:主要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或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9)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必须提供事业单位缺额申报的证明,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和上一级(局级)人事部门的盖章确认。

 

  (10)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评委会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由申报人自愿提供。但是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作为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如有能证明自己外语水平材料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材料也可自愿提供,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证明材料请压缩打包后上传至“附件资料”栏中(可提交证明外语水平材料、计算机能力水平材料列表请见附件二)。

 

  (11)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退回的状况,请抓紧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修改、补充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通知日期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 对申报者的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2份

 

  申报表网上生成(须正、反面下载打印),其中盖章页用彩色扫描后上传至“单位意见”栏。

 

  (2)《自荐综合材料》        1份

 

  《自荐综合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申报者应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地填写,真实反映自己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网上上传自荐材料时,申报人必须在自荐材料 “申报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扫描上传至“附件资料栏”中。

 

  《自荐综合材料》格式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3)主、副审论文                             1份

 

   其他论文                                 1份

 

  公开发表论文上传时需包含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页彩色扫描件;项目技术总结报告作为论文上传时需包含有本人签名的文章内容、单位出具的项目情况证明、推荐专家出具书面签名等推荐材料。

 

  (4)上传单位对申报表中的“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须盖章原件),上传在单位意见栏中。

 

  (5)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审核章)一册

 

  a、学历、学位证书(高中起始的学历或学位证明);

 

  b、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c、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d、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e、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f、申报者身份证或居住证及居住证副联 ;

 

  g、二寸彩照(背面备注工号、姓名、单位、受理号并装入信封内) 1张。

 

  2、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填的内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申报表中“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者各项主要业绩方面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单位审核意见页模板请见附件三)。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2)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3)提供申报者近三年年度业绩考核表。原稿彩色扫描上传。

 

  (4)评审材料袋(档案袋)上请贴“申报材料清单”,并注明申报评审的学科组、受理号、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手机。

 

  六、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及费用

 

  1、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8月30日

 

  (3)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9月10日

 

  2、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学院

 

  宝山区四元路19号主楼204室

 

  邮编:200941       联 系 人:于敏       

 

  电话:26647137     电子邮箱:yumin@baosteel.com

 

  3、评审费用

 

  1)缴费方式:

 

  申报材料通过初审,取得受理号后由申报者至银行柜面或通过网上银行缴交,请在备注栏内注明“申报者姓名+高级工程师评审费”,评审费用每人900元。

 

  2)缴费帐号: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31001517700050037964)

 

  3、缴费凭证:

 

  凭银行缴费回执(原件)或打印网上银行转账单据到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报高级工程师书面材料(随纸质材料一起交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工程系列冶金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界龙总部园1号楼308室。 9号线芳甸路地铁站3号口, QQ:2201959100,电话021-58449010,136516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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